关于ATM转账延迟24小时到账的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       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《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银发[2016]261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要求,自2016年12月1日起,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,个人通过自动柜员机转账的,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。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,个人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。

        对此,我行提醒急需办理转账业务的客户,建议您通过我行网点柜面办理。

        对以上内容如有疑问,欢迎您及时拨打我行客户服务热线400-0477-555,也可向我行各分支机构咨询 0477-27810970477-27815180477-27816040477-2254067。

        本公告未尽事宜,以《通知》规定为准。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!

        特此公告。

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村镇银行有限公司

2016年12月1日